在油脂精炼中除了对机械摩擦、电器火花和加热设备的防火要求与前面的工序相同以外,重点是使用贮存化学物品和试剂时的防火。
1, 按照技术要求掌握好操作温度、时间、搅拌速度和加入水、酸、碱的流速和浓度等。
2, 生产中不得超压运行。
3, 精炼中使用酸、碱等腐蚀性物品,应该严格按照酸、碱等条件。比如酸类物质要贮存在密封容器中,防止渗透;控制碱液浓度以及加碱速度和温度。
4, 在脱色过程中,使用的重铬酸钾、漂白精、过氧化氢等氧化剂,不得与易燃、可燃有机物和酸类混放或者接触;需要远离明火,热源:贮藏室应该阴凉通风,使用时先用水溶解或者进行稀释。
5, 脱溶时,大多采用真空水蒸气脱溶,其温度应该保持在140摄氏度左右,不宜过高,以防止低闪点的溶剂蒸汽与空气形成混合物遇火闪燃。
6, 油脂精炼中所用的化学物品和试剂要有严格的保管贮存制度,严禁将不知名无标签的物品和试剂相互混合或者乱扔、乱倒。
7, 油脂精炼所使用的机械要及时注润滑油,防止无润滑油运转。
8, 油脂精炼中使用的周转油桶或者油脚桶出现渗漏需要焊补时,必须将桶内油脂清理干净,转移到安全地带进行。